珠海科技学院师生安全防范须知(五)——交通安全通告

发布者:蔡楚欢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次数:475

根据珠海市关于开展“双禁”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学校已全面清理了师生员工的所有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偶尔也会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事故当事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一方或双方存在交通违规行为,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作以下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一、学校门口实行门禁与人员管理相结合。校内车辆凭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到保卫处办理登记,确认后录入车牌识别系统,在门口自动识别进出。外来车辆需出示有效证件登记确认后方能进入校园。师生员工步行或骑自行车进出时需出示校园卡刷人员或自行车通道门禁,临时来访人员需出示身份证在身份证登记系统登记后方能进入。无关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二、在校园内要严格遵守学校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若发生事故由交警依法处理。

三、在校园内停放车辆时,请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区域内,不要随意乱停乱放,不准堵塞消防疏散通道,不准在校园主干道路上停车。

四、校园内车辆时速严禁超过20公里/小时。特别是在施工路段,要按警示牌指示路线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五、校园内严禁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同学入学后不要擅自购买,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门岗的管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不定期在校园内开展清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学校不提倡、不鼓励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如确有需要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要严格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不允许在校园内停车过夜,夜间在校内道路行驶尽量避免开远光灯。

七、校园内严禁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防止意外的发生。

八、校园内禁止鸣笛。校园道路上严禁练车、试刹车。

九、骑自行车前要经常检修车辆的制动装置、刹车等是否灵敏、正常,确保车况完好。骑车时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十、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

1.切勿乘坐黑“摩的”、黑“面的”,因这些车多为无牌无证车辆,司机只顾牟取经济利益,往往不遵守交通规则,速度极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切勿乘坐个人私包客车和无正规营运手续的客车出行,乘坐此类私包客车极易引发乘客被抢、被骗的案件,造成师生生命、财产的不必要损失。

十一、违反上述交通安全须知要求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事主本人承担。


珠海科技学院保卫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