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
今年以来,社会上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近日某高校校园内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令人痛心,也为校园交通安全敲响警钟。本学期开学至今,我校也发生了数起轻微交通事故,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鸣笛、抢道、逆行及违规停放。
二、校园内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机动车须无条件文明礼让,夜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
三、严禁违规停放,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
四、校园内交通设施禁止私自移动或挪用,机动车限行区域禁止通行,确有工作需要的,须提前向保卫处申请并获得批准。
五、非本校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长时间停放或过夜。
六、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违规且未造成事故的,首次予以警告;累计两次违规,取消该车一周入校权限;累计三次违规,取消本学期入校权限。时速超过40公里/小时等严重超速行为,直接取消一周入校权限,并将违规行为纳入当事人所在单位的综合治理考评。
七、商服人员及校外人员驾驶机动车在校园内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入校。
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申请解除限制,须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所在单位或管理联系单位负责人同意,到保卫处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学习后方可解除。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保卫处
2025年9月29日